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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勞保死亡給付

請問勞保新制上路後

若被保險人沒有配偶而子女皆已成年

請問(假設被保險人當時63歲平均投保$35000

年資22年)一、若在保險期間去世

這樣該如何請領費用?二、請領的金額是否也和被保險人當時的投保金額及年資有關?三、若是在請領年金期間去世(採月領制)

要如何請領死亡給付?可一次領回嗎?
如果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死亡

勞保遺屬年金如何計算? 配偶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A.年滿55歲

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

但是如果您是無謀生能力或有扶養(無謀生能力或是25歲以下

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不超過17280元)之子女

就不在此限。

B.年滿45歲

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

且每月工作收入不超過17

280元。

#子女要符合無謀生能力或25歲以下

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17280元。

給付標準如下: 1.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2.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時

每多1人加發25%

最多加計50%。

3.如果是發生職災致死亡者

除了發給年金外

另加發10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

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

保險年資22年

平均月投保薪資35000元

被保險人當時63歲(若當時請領基準為滿60歲

可領增額年金4%*3=12%)。

每月遺屬年金金額:35000*22*1.55%*(1 12%)=13367元。

如其為職災事故

再加發:3500010個月=35萬元。

若遺有配偶及2名子女:每月遺屬年金金額:35000*22*1.55%*(1 12%)*(1 25%*2)=20051元。

請領的金額是否也和被保險人當時的投保金額及年資有關?跟年資比較有關

而請領年金是依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跟當時投保薪資較不相干。

被保險人於領取老年年金或失能年金期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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