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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發清償證明且又要查封

貸款資料 借款人 : 某某五金行 保證人1: 負責人(我哥哥) 保證人2: 我哥哥的太太 (目前離婚) 保證人3: 我父親 (不動產所有權人) 貸款日: 93.5.19 借款金額: 120萬 借款期數: 84期=7年謄本資料 設定期間: 93.5.19~ 123.5.19 (20年)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設定金額: 260萬相關說明 我父親不懂也不太識字

銀行業務人員引導下同意擔保簽名

某一陣子

有地下錢莊的人及銀行的人及廠商至我父親家中討債 因我哥向以上的人借錢

也找不到我哥

又接到唯一有抵押擔保的債權銀行的法院信

申請我父親其他不動產假扣押及薪水  我主動向銀行聯絡

且告知以上情形

請給我滙款帳號我願立即繳納每 月應付金額

但銀行要求我馬上一次全部還清

不願提供繳款帳號

我馬上去銀行繳錢

但銀行經理不接受

同時告訴我

借款人之前有一筆信保基金貸款

且當眾兇我

我嚇壞了當場我哭了

我告訴經理你們銀行的放款作業及流程有很大的問題

為何: 當時對保時

沒告訴我父母親已有貸款一筆了呢? 你們放款不是有查詢聯徵 ? 短時間向多家銀行申請貸款及現金卡及信用卡

皆刷爆了

你們還是放款?接著我老實告訴銀行經理

我也沒能力償還二筆貸款

更何況我哥留下3個小孩給我父母親

我只能還我父親有擔保的那一筆

因我父親有心藏疾病

動過二次手術

不能有太大的刺激

請讓我還我父親的那一筆好嗎? 銀行經理回應: 你父親的不動產我們拍賣足已還2筆

為什麼我要讓您還一筆

那是你家的事……….我只好哭著離開… 次一營業日銀行的行員 好心的來電告訴我還款帳號及金額

但銀行還會持續進行法律動作並不會撤銷假扣押及會扣我父親領的薪水

(這時我才知道只有1期未繳款) 在還款過程中

因最利率很高5%~7%(當時銀行才1點多)

我向銀行申請調降利息但他們不願

也不同意我轉貸. 放款日: 93.5.19 (一)我哥繳款記錄應繳日93.5.21/93.6.21/93.7.21/93.8.21/93.9.21/93.10.21/93.11.21繳款日 93.5.21/93.6.25/93.7.27/93.8.27/93.9.30/93.11.05/93.12.02遲繳天 0/ 4/ 6/ 6/ 9 / 15 / 11 (二)我幫忙繳款記錄 應繳日93.12.21/94.1.21/94.2.21/94.3.21/94.4.21/94.5.21/94.6.21繳款日94.01.21/94.1.21/94.2.22/94.4.12/94.4.12/94.6.10/94.7.06遲繳天數 30/ 0/ 1/ 22/ 0/ 20 / 16全數還清 我父親是臨時員工

每月只領1萬~2萬.

我請銀行取消扣我父親的薪水

因我父親公司的同仁誤會我父親及看不起他

但銀行不願意

我不捨家父每天擔心會被抓去關

所以我將有擔保的不動產過戶至我的名下

我擔心我波及我的婚姻

我只要向人週轉資金

於93.7.6還清我父親擔保的那一筆。

銀行要還的金額: 本金 火險 地震險 銀行向法院提出的相關費用- 扣除我父親薪水

我向銀行要求發清償證明 :銀行發代位清償證明

結果無法辦理塗消登記.接著: 銀行發法院信來向我催討另一信保基金貸款

又要查封申請.要我10內提出議異

當時我懷孕且向公司請假2個月的安胎狀態下

回台南地方法院請教律師及填狀子

他們告訴我『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設定金額』只對未來的債務擔保

因我父親的擔保是在信保基金貸款之後且並未擔保此筆

是不須負責.信保基金貸款內容 貸款日期:93.1.30 貸款期間: 36個月 =3年 貸款金額: 120萬 餘額: 687492元 借款人: 某某五金行 (無任何擔保品) 保證人1: 負責人(我哥哥) 保證人2: 我哥哥的太太 (目前離婚)我坐月子時間

法院打電話給我說我沒出庭

因我沒收到通知.當我填狀子回覆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設定金額

只對未來的債務擔保.銀行馬上重新寄法院的信

內容是將信保基金的那筆改為全數還清

但我父親所擔保貸款尚未還清. 又寄信要來查封

我該怎麼辦?目前我父親在銀行並無任何借款且聯合徵信中心也無任何借款記錄

我還有我父親那筆的代位清償證明及每一筆還款時的匯款水單( 註明: 限匯我父親所擔保貸款)以上所有的資料我全保留

我向銀行的080申訴多次

無效

不理…我該如何投訴? 向誰投訴? 如何取得塗銷用的清償證明? 為何銀行亂寫法院還是幫它? 請專家協助

謝謝!
基本上欠錢不會被關..第一筆信保借款.你父親並沒有當保證人.不予理會..銀行唬你的.第二筆.是不是房屋抵押貸款.如果還清.不用怕..跟法院提出異議..跟那間銀行申訴沒用的..去投訴金管會.銀行公會.不用怕..法院你要出庭..要不所有利益歸於銀行..你跟法官說明原因就行了..哪間銀行這麼可惡阿....只會欺負老百姓...大聲說出來....讓大家去唾棄.....欺人太甚....好可惡....企業貸款銀行員.. 參考資料 自己....
你的問題層次有點高若金管會以及銀行公會(金管會蠻不錯的!服務還算誠懇專業喔)你都打電話詢問過了....若都沒用只有請律師了我也是過來人....不過你可以先試試你們地區法院是不是有志工可以幫你想辦法詢問免費諮詢的律師還是有其他管道可以幫你清償證明如何取得?打給銀行的總行~~臨櫃一定拿得到(郵寄的話2~3天)打104.105查號台問比較不怕被騙真的會很辛苦!!你要撐著!!我覺得你還算聰慧爾且很清楚自己所遇的問題你好堅強....感佩
您好:由於您ㄉ文章太長說真ㄉ我看ㄉ眼都花ㄌ 不過給您一ㄍ觀念因該有助於您跟銀行協商 第一:你們的房子做保 只有保納比120萬哪ㄇ只要你們清償後銀行就必須開力清償證明銀行沒有權利要你們去環他ㄉ第二筆負債 說真ㄉ由於你ㄉ內容太多如果方便是否能來電談談說不訂有助於你們 當然諮詢是免費ㄉ 對ㄌ對ㄌ如有疑問也可以打去金管局
1.有在對保時簽名的都須承擔債務2.跟金管會或壹周刊投訴3.跑法院不用怕你可向法院提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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