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3

請幫我算算遣散費拜託

我是98/4/1開始在這家公司工作的公司在99/2/28要撤櫃但之後卻沒幫我們安排工作想請問大家公司應該要給我多少遣散費還有我有兩天年假沒休到公司應該給我多少補助?我每個月薪水是4月 198175月 187856月 168637月 181498月 172649月 2040610月3049111月1839112月192851月 26275麻煩大家了謝謝
99/2/28撤櫃

所以資遣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以98/8~99/1來計算

平均工資=(17264 20406 30491 18391 19285 26275)/6=22018你從98/4/1~99/2/28在該公司工作

年資總共為334天

新制資遣費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

未滿1年者

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規定」。

所稱「以比例計給」於未滿1年之畸零工作年資

以其實際工作日數分月、日比例計算。

你的資遣費=22018*(334/365)*0.5=10073年假沒休完

雇主要發給你工資補償

計算方式為平均工資/30*2=22018/30*2=1467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特別休假)本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

依左列規定:一、計算特別休假之工作年資

應依第五條之規定。

二、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三、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

其應休未休之日數

雇主應發給工資。

以你的年資公司必需在10天前預告資遣

從今天一直到2/28算起來已經超過10天

所以預告期間已經足夠

但是你在預告期間(2/19~2/28)每星期可以請2天謀職假

為有薪給假。

勞基法第十六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

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

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

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

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

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

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另外提醒你

勞動契約終止當天雇主還要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給你

你可以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

請領失業給付

但是你的就業保險年資三年內必需有一年以上的年資(96/3/1~99/2/28)

可以包含在其他公司的投保年資。

參考資料 不敗之地
新台幣玖仟壹佰柒拾肆元整
8月17264 9月 20406 10月30491 11月18391 12月19285 1月 26275=132112/6=22018元(月平均工資)。

98/4/1日起到99/2/28日止

你年資是10個月

22018/12*10/2=9174元。

資遣費你是可以領9174元。

你的年資只有10個月

你並沒有特休假可言!

新制算法是每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的1/2」

未滿一年者

按比例給之。


勞基法遣散費,遣散費計算,遣散費如何計算,遣散費怎麼算,非自願性離職_遣散費,遣散費算法,不付遣散費,遣散費如何算,勞工遣散費,遣散費計算方式遣散費,公司工作,工作,公司,工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非自願性離職證明,請領失業給付,還有我

10073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2130648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10401 的頭像
    10401

    10401

    104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