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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我家房子不同意合建就要被拆。

都市更新是一個很年輕的法案。

現階段很多人對於都市更新這個東西不了解

所以會去害怕基本上

對於任何人的權益有過多損害的事

政府是不會去下這個政策的

特別是在這個民主社會的時代。

建商透過當地的里長來找住戶或是來跟住戶談

這是最近常見的手法

更甚者

會讓里長抽一手也就是付里長一部份的傭金

讓里長能幫更多更多的忙

像是拉住戶來簽約等事項。

尤於大家對於法律是不懂的

對都市更新也是不了解

只是在報紙上看過都市更新

在新聞中了解到有都市更新這個政策

知道有這個東西

也許知道有所謂的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但事實上

對於內容及相關的法令是完全不清楚。

在這要提醒大家

遇到類似的事先不用怕

只要你的產權是合法的

土地及建物有所謂的所有權狀

就不用太緊張。

為什麼呢?因為別人要拿你的土地來蓋房子

要拆你的合法房屋

就必須得到你的同意

有的仲介一開始會用恐嚇的手段或是拿一些不實的資料來唬弄地主

讓地主一開始就簽下了對自己非常不利的合約

導致日後因為合約的關係而要到打官司

這種情況在現在的房屋買賣或房屋改建或是都市更新中

都是很常見的。

不要因為不了解的東西

而去害怕。

對於這些事情

因為大家都沒遇過

媒體也很少對這方面的事有所著墨。

另外對於這方面的資訊

政府也有提供相關的管道

提供讓大家了解相關資料例如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地址:10074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9樓(中正區行政中心南門大樓) 服務電話:886-2-2321-5696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電子郵件信箱:uroweb*uro.taipei.gov.tw 或是台北市政府有提供所謂的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總言而之

都市更新是好意

如果要弄成硬要拆房子或是侵害他人的權益

那就沒意思了

一件案子要能成應該是由地主及建商來創造更多的利益

而不是一味的由建商來想辦法去a地主的更多好處。

以上 小小評論以上
((( 聽說好像現在合建成功的案件都是這樣的

供您參考之))) 1. 聽說好像現在合建很多都是可以分配到原住戶之權狀面積的3倍或5倍(是指實際室內面積 不含大小公設的)

或原住戶 /分比例 7 : 建商/分比例 3

或者更多更多以地政事務所的登記坪數為準 。

2.另外加一個平面的大車位 (車位:要詳細看清合約內的車位長 寬 高的尺寸面積)

交付信託那是一定要的比較安全

合建戶但一定要堅持不讓任何一方

拿合建戶自己擁有之不動產去作任何設定借貸等等動作(必須於合約.信託合約中明文記載

否則建商等

願無條件賠償建戶建後之房屋市價之10倍違約金之賠付)。

3.合建簽約同時要求建商 …[ 詳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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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0612180236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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